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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加大民办教育支持力度
本报赣州讯 (记者梁健 通讯员陈小兵)赣州市着力解决当前该市教育发展中民办教育等问题,推动教育事业发展。据悉,从今年起,该市将对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每年根据学生人数给予适当补助,经费用于设备购置和校舍修缮;对被评为省级示范园的民办幼儿园,或接受省级示范园复评合格的,分别给予10万元教学设备添置补助;对被评为省素质教育示范学校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或是被评为省重点高中或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的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均给予10万元教学设备添置补助。

  近年来,赣州各地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加大对民办教育的支持力度。该市要求,各级政府应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民办学校(幼儿园)予以扶持,并在税收、银行贷款、职称评定、等级评估、招生就业、评先评优等方面给予民办学校(幼儿园)与公办学校(幼儿园)同等待遇。同时,该市规定,凡由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学校(幼儿园)或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技工学校,且在民政部门进行了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的,可根据其在校生规模及办学水平(等级评估档次),比照公办学校(幼儿园)的做法,试行核拨一定数量自收自支事业编制。此外,该市还将有计划地选派公办学校教师到民办学校(幼儿园)支教 ,其支教时间由当地政府作出相应规定。

  作者:梁健 陈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