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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实施国家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政策培训会召开

227--28日,温州市实施国家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政策培训会在温州大学成教学院举行。参加培训会的有温州市及各县(市、区)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地税)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人力社保局、金融办、工商局、国税局领导及职能科室负责人,全市100所首批推进学习的董事长(校长),各县(市、区)民办教育协会负责人等。市政府叶世强副秘书长作动员讲话,温州市教育局局长谢树华参加会议并讲话,市教育局副局长戚德忠主持会议。

 

 

 

 

 

市政府叶世强副秘书长指出:召开这次会议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1+9”的文件,掌握具体的操作办法,真正把民办教育改革措施落实到实处。叶副秘书长还就做好民办教育综合改革工作强调了三点要求:第一,转变观念,进一步认识民办教育的重要性;第二,突出重点,正确把握好民办教育综合改革的核心思想;第三,抓好落实,切实推进2012年民办教育综合改革的任务。

温州市教育局局长谢树华到会并作重要讲话,谢局长主要用四个“前所未有”,五个“到位”,来阐述全市上下对温州市实施国家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视和改革工作的重点。四个“前所未有”:一是领导重视的程度前所未有,二是各部门配合的程度前所未有,三是改革的力度前所未有,四是在全国产生的影响之大前所未有。五个“到位”:一是分类登记要到位,二是教师队伍建设,首批推进学校教师社保参保工作要到位,三是最低工资制度要到位,四是学校管理制度规范要到位,五是政府购买服务政策要到位。要求相关部门抓机遇,抓落实,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温州市国家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顺利开展。

培训会还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共12位负责人和专家,对温州市国家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1+9”政策进行解读,主要内容有:民办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企业法人登记管理、土地优惠政策及实施办法、教师社会保险政策、财政资金补助办法、财务管理制度、法人财产权规定、会计核算办法、收费政策、税收优惠政策、教师队伍建设、贷款优惠政策、法人治理结构等。

市教育局副局长戚德忠就贯彻培训会精神提出三点意见。第一,组织好。组织好领导机构,加强领导,制定贯彻“1+9”文件的实施方案。第二,落实好。重点落实好两个文件。《关于实施国家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温委〔20118号);《2012年实施国家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要点》(温政办〔201212号)。第三,配合好。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特别是首批100所民办学校要配合,既要有耐心,又要有时不我待的紧迫感,积极做好相关的配合工作。

    在为期两天的培训会中,与会人员通过12个专题和有关政策的学习,进一步明确了民办教育改革的各项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