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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教育改革“温州版本”引起热议

戚德忠在长三角民办教育高峰论坛上推介温州新政

 

    由江浙沪三地民办教育协会和中国民办教育研究院共同举办的,主题为“优化民办教育政策环境”的第二届长三角民办教育高峰论坛,于9月24日至25日在宁波举行,来自江、浙、沪以及湖北、云南、山东等省从事民办教育工作或研究的代表近200人参加论坛。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长陶西平,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副司长宋德民,中国民办教育研究院秘书长董圣足,江苏翔宇教育集团总校长卢志文等国内多名民办教育政策研究的专家、学者也参加了论坛。温州市教育局副局长戚德忠在论坛上作了发言。




    戚德忠推介了温州民办教育综合改革的新政。他说,温州将以突破与创新为使命,坚持大力发展、系统改革的原则,按照分类管理、顶层设计的思路,在体制创新、优惠政策、队伍建设、财务管理等四个方面,形成区分合理的政策体系。“法人属性错乱是民办教育发展困境的源头性问题。民办非企业这种非马非驴的登记办法,造成民办学校既享受不到公办学校享有的土地、税费等优惠政策,又要按照企业标准去缴纳相应的税费,待遇极其不公。我们将按照营利性、非营利性对民办学校进行分类登记管理,为民办学校正本清源。”戚德忠畅谈了温州对实施民办教育分类登记管理的设想。

    对于备受关注的民办学校师资问题,戚德忠认为,教师是民办学校的“生死劫”,民办学校师资队伍是公认的“弱势群体”,流动性强,整体素质偏低,与公办教师相比地位也不平等,改革的关键是要按照现代事业体制改革的要求,根据同等待遇的原则,将公办与民办学校教师的“二元”体制合为“一元”。他介绍,温州将以教师资格和人事代理制度为切入点健全社会保障机制,凡取得相应教师任职资格,参加人事代理,并从事相应教育教学工作的民办学校教师,均按公办学校教师标准参加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并享受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的退休费。

    戚德忠还介绍了温州在产权明晰、财产管理、投资融资、土地优惠、税收优惠、合理回报、财政奖补等方面的政策举措。戚德忠说,与公办学校相比,同属于公益事业,民办学校这些方面享受不到同等待遇,与国内一些地区相比,温州对民办教育投入力度却存在一定差距,在新一轮改革中,我们将努力弥补这一短板。

    “从2011学年起,市财政除了每年安排3000万元作为民办教育专项奖补资金,还以生均教育事业费为基准,建立政府向基础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购买服务的经费投入制度。对登记为民办事业单位法人的民办学校,以落实教师社会保障政策,足额缴纳教师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应缴部分,以及落实当地民办学校教师最低工资制度和相应会计制度为前置条件,根据民办学校在校生人数,按当地上年度生均教育事业费标准给予一定的补助:义务教育阶段补助标准为30%至50%,学前教育、高中段教育补助标准为20%至30%。”戚德忠说,“如果不考虑分类管理的因素,如果民办学校自身条件比较具备的话,未来几年将会有数亿公共资金投入到民办学校中去,这是史无前例的。”

    戚德忠枚举的温州民办教育改革新政引起了论坛代表的热议。专门研究民办教育的方建锋博士在发言中认为,作为全国民办教育综合改革唯一的试点省份,温州政策的出台,等于浙江试点成功了一半。中国民办教育研究院秘书长董圣足认为,温州的改革举措给国家民办教育政策改革带来很大的启发,今年11月将召开全国民办教育工作会议,即将出台有关政策文件,温州的教育投融资体制改革、落实收费自主权、教师社会保障办法、产权明晰办法等政策,中国民办教育研究院将作为蓝本向教育部提出建议。浙江省人大常委、教科文卫委副主任陈永昊对于温州由主要领导担纲、部门一把手参与、智囊团从事具体研究的推进策略给予高度评价。

    论坛还介绍了宁波、嘉兴等地民办教育改革的政策措施,本届高峰论坛犹如一场思想和智慧的盛宴,让与会人员获益匪浅,对推动长三角地区以及全国民办教育改革,起到了很好的政策引导作用。(陈长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