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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召开庆祝《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布8周年暨民办教育表彰会
   2010年是《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布8周年。为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促进泰顺民办教育快速健康发展,日前,泰顺县召开庆祝《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布八周年暨首届民办教育先进表彰会。该县人大副主任吴久赖、副县长张平、县政协副主席钱克忠等参加了会议。






  近年来,该县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从1998年该县诞生了第一所民办学校——泰顺县育才高中以来,10多年时间里,走过了一条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由弱到强的发展之路。经过多年的发展,现已初步形成幼儿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相衔接,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相结合,具有泰顺特色的民办教育发展新格局。目前,该县有民办幼儿园58所(省一级幼儿园1所,省三级幼儿园13所),全县民办学校教职工947人,在园幼儿8193人,占全县在园幼儿总数的90.3%;民办小学、初中、高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各1所,在校生5105人,占全县中小学在校生总数的12.7%,其中育才系列学校和新城学校已成为该县优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会上,与会人员就如何进一步促进该县民办教育事业发展畅所欲言,各抒已见,并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指出,民办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行政部门作为民办教育的主管部门,要把民办教育摆上重要位置,切实抓好落实。要转变职能、搞好服务,为民办教育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各民办学校、幼儿园要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依法办学,注重特色,不断提高民办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要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学效率,充分尊重并维护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为民办教育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会议强调,质量是教育工作永恒的主题,也是民办学校的生命线。各民办学校、幼儿园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始终围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这一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走特色办学之路,为民办教育自身开拓更大的空间。

  据了解,该县还安排30万元对民办学校项目资金进行奖补及对该县第一届民办学校的2名优秀举办者、3名优秀校长、35名优秀教师进行表彰奖励。该县教育局中层以上干部、有关学校校长代表等参加会议。(泰顺教育局 林正靠)